事发清晨:北海一威女开车撞烂阻隔护栏竟然驾车跑了!
驾车过程中,一旦无意撞了护栏等公共设施,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及时报警处理。但是,部分驾驭人却心存侥幸,挑选逃离现场,却不知这一逃,本来单纯的交通事端就演化成了性质更为严峻的交通闯祸逃逸。
10月29日清晨时分,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榜首大队接到报警电话,报警人称在广东路南珠商场门前路段,路途阻隔护栏被撞得严峻变形损坏,护栏的零件散落得到处都是。
值勤民警敏捷赶赴现场,只见现场一片狼藉,路途阻隔护栏被撞得乱七八糟,地上还遗藏着一些车辆碎片,可闯祸车辆却早已不见踪影。由于其时正值清晨,视野条件欠佳,报警人也没能供给更多有价值的头绪信息。在此景象下,民警决议逐渐扩展头绪搜索的时刻规模,竭尽全力查找闯祸车辆留下的任何 “蛛丝马迹”。
到了10月31日正午,一名女子苏某来到榜首大队自动自首,宣称自己便是形成这起事端的驾驭员。民警随即调出事发其时的监控视频,并结合苏某所告知的状况,完整地复原了事端产生的全过程。
本来,在10 月29日3时09分许,苏某驾驭着桂 A 牌黑色小汽车,车上还搭载着朋友兰某,从北部湾东路左转弯进入广东路后,由北往南行进至南珠商场门前路段时,不小心撞倒了阻隔护栏。苏某在泊车顷刻之后,并没有依规则挑选报警,而是直接驾车驶离了现场。
苏某解说说,事发其时,她看到现场有大众在拍照,心里登时一阵惧怕。并且她想着自己报警之后也不知道交警会怎么样处理,再加上自己的爸爸生病了,就想着先把爸爸送去医院,等处理完家里的工作后,第二天再来投案自首,所以便开车离开了。
通过细心比照核实,民警终究承认苏某驾驭的桂 A 牌黑色小汽车便是 10月29日3时09 分在南珠商场门前路段产生逃逸案子的闯祸车辆,该车的保险杠和大灯由于事发时的磕碰均已遭受损坏。
终究,民警依据有关规则法律法规,依法确定当事人苏某应当承当本次事端的悉数职责。鉴于苏某存在闯祸逃逸的行为,依据相关规则,对其形成交通事端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状况,处以罚款1000元,记6分的处分,一起还可并处15 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驾车途中若是撞坏了交通设施,必定要榜首时刻报警处理。切不可心存侥幸挑选逃离现场,不然不只要对撞坏的交通设施进行必定的补偿,还会由于交通闯祸逃逸而面对严峻的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