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山湖区龙湖天街西侧规划路、绿滋肴庙街北侧规划路选址公示
经核实,该项目用地属存量建造用地,运用现已依法同意的建造用地进行建造的项目,不再处理用地预审。
1、项目名称:龙湖、绿滋肴三条路(龙湖西侧规划路、绿滋肴南北两边规划路)
规划标高:龙湖西侧规划路:约20.80米至21.30米,绿滋肴北侧规划路:约20.10米
(1)须契合水弹性城市建造要求,透水铺装率≥70%,下凹式绿地率≥50%。
8、管线:按批复的管线)应按照“多杆合一”“多箱合一”等集约化建造准则,各类公共标明、电信箱、路灯、座椅、废物箱等设备及大街家具应进行整合会集布局。
(2)归纳杆、归纳机箱及配套设备应合理预留必定的荷载、接口、机箱仓位和管孔等,满意未来运用需求。
(1)大街家具及隶属设备应安置在设备带、美化带或修建前区,防止占用人行道或阻止通行。
(2)电力隶属设备(共用环网柜、箱变等)应按批复的管线归纳规划确认的方位施行。
(1)美化不该遮挡路灯照明,当树木枝叶遮挡路灯照明时,应合理修剪。在距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备的泊车视距范围内,不该有树木枝叶遮挡;
(2)乔木、灌木、地被植物应量体裁衣设置,不得影响交通安全,鼓舞大乔木栽培。交叉口渠化、泊车泊位设置等路途改造办法在确保安全的一起,应尽或许维护已有的大乔木美化。
视距:路途沿线的交叉口、单位出入口、行人过街横道等处应确保行人、骑车人和司机的视距要求,交通护栏、路途美化及其他隶属设备高度不允许超出0.7米,且需求提早下降,确保驾驶员可以提早辨认危险点。
(2)应处理好与附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联系,对附近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进行交通稳静化处理,以确保非机动道连续性及周边单位、居民正常出行。
12、补白:本规划规划的基本要求中未触及的规划操控要求按《城市路途工程规划标准》(C JJ 37-2012) 及其他相关标准、补充规定履行。